台新金是在2005年以每股26.12元的價格,標售取得彰銀22.55%股權,換算總金額達365.68億元,遠高於出價第二高的淡馬錫的每股23.1元。

針對彰銀案4月底一審判決,吳東亮認為,「法院一審判決,基本上是對台新金很有利的,它確定了合約的有效性」。他指出,雖然至前為止,他還沒有去拜會新任財政部長許虞哲,但台新會秉持一審合約的有效性,然後依據新政府政策方向,未來繼續在兼顧股東權益不要受損下,盡力跟政府溝通。

盡力和新政府溝通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金改汙名化-吳東亮心有同感-215005665--finance.html

「我們過去5年被特偵組搜索調查,一直到前年下半年,因為查無實據不起訴,終於還我們清白」,吳東亮指出,所以台新標售彰銀案,實實在在的就是一個公開、清白、透明的標案,毫無任何疑問。

台新金控旗下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4日舉行第14屆台新藝術獎頒獎典禮,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在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,對行政院長林全所提及「不希望二次金改被汙名化」,吳東亮表示:「我們心有同感」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明年股東會見分曉

車貸金改汙名化 吳東亮心有同感

吳東亮強調,事實上在當時有很多的金控合併案,但真正採「公開競標」方式的只有台新標彰銀案,尤其這個標案屬於「國際標」,總共有四家去拿標單,最後共有三家出價,「大家不會忘記,標價第二高的淡馬錫,還不是我們台灣的銀行」,標售過程也非常公開透明。

台新金標下彰銀後取得經營權,多年來財政部在董事改選時均支持台新金的經營主導權,但在2014年12日改選時,財政部動員泛公股,大肆徵求委託書後奪下彰銀經營權;台新金在隔日向台北市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,強調20萬股東權益受損,因此要為所有股東討公道。

今年4月底審宣判後,台新金及財政部已分別提出上訴,繼續走法律程序;但法人預料,法律程序曠日費時,比較快的應該是在2017年6月股東常會新一屆董事改選,到時候就看新政府的態度如何,決定台新金是否能重新拿回彰銀經營權。



中國時報【呂清郎╱台北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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